胜义路、阳光大道(义虞路~智车城) DN800给水管道工程附属绿化搬迁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胜义路、阳光大道(义虞路~智车城) DN800给水管道工程附属绿化搬迁工程(项目名称)已经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江苏中法水务股份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江苏中法水务股份有限公司(招标人)委托苏州金正工程技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招标代理单位)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胜义路、阳光大道(义虞路~智车城) DN800给水管道工程附属绿化搬迁工程(标段名称)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常熟市胜义路及阳光大道一侧
2.1.2建设规模:包括绿化移植及回迁,色块补植等。(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2.1.3合同估算价:约88.33万元
2.1.4工期要求:根据给水管道工程施工进度配合实施,给水管道工程工期约365日历天。养护期:2年,其中一年为临时种植区养护,一年为回迁后养护。计划开工日期:2023年9月1日(以实际开工日期为准)。
2.1.5工程质量要求:合格。绿化成活率:100%。
2.2招标范围:绿化工程
3.1投标人具有独立签订合同的能力;
3.2投标人须具备 / (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3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3.4投标人拟承接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绿化项目负责人三类或以上资质(资格),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①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②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③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④拟承接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已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5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3.6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8)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4.1本工程采用电子方式报名,请申请人于2023-7-10(至)2023-7-17(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8:30-11:30,下午13:00-16:00按公告4.2条要求将报名资料(彩色扫描件PDF格式,文件名称:工程名称简称+企业简称)发送到指定微信帐号,并通过微信支付招标文件费用,200元/套。支付完成并报名资料经审查合格后,招标代理将向投标申请人单独发送PDF格式的招标文件电子档。
注:微信号(jz_18012710057),添加微信时请备注企业简称+经办人姓名。
4.2报名时需提交下列材料(以下资料均采用彩色扫描件PDF格式):
4.2.1加盖单位公章的投标报名申请表原件(格式附后);
注:报名申请表上须准确填写授权委托人、委托人电话及电子邮箱;报名表中授权委托人负责包括但不限于报名、开标等程序中一切事项的接收与决策;
4.2.2经办人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4.2.3近1年企业(或其分支机构)为经办人缴纳社保的证明复印件、企业与经办人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复印件及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原件(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办理时提供);
4.2.4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2.5拟派项目负责人资质证书复印件;
5.1投标截止时间(若有答疑,以招标文件答疑文件为准)为:2023年7月25日13时30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苏州金正工程技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官网上发布。
9.1在评标阶段,投标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评标委员会不得推荐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在中标人候选人公示至发出中标通知书的期间,公示的中标候选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招标人应当取消其中标资格,并重新确定中标人。投标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按《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号)执行。
10.1本工程采用“不见面”招标流程,请各投标单位经办人准时登录天翼云会议APP观看开标会议(天翼云会议下载及使用方法附后),无特殊情况不再另行通知。
10.2本工程因涉及绿化移植及回迁,投标人需提供满足种植要求的临时场地,临时场地使用时间约一年。
11. 要求本公告发布日期
要求公告发布日期为:2023年7月10日-2023年7月17日
招标人:江苏中法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常熟市
联系人及电话:钱仲豪 15062576176
招标代理机构:苏州金正工程技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常熟市达海路27号三楼
联系人:吴沁音
电话:0512-52392227
报名申请表 |
(招标人名称):
根据贵单位(招标工程名称)的招标公告,我单
位拟参与该招标工程的投标报名,特此申请。
申请人(盖章):
地址:
报名经办人: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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