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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公告 Public announcem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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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苑村周边环境整治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2026-05-15

新苑村周边环境整治项目

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苑村周边环境整治项目(项目名称)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常熟市农业产业融合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常熟市农业产业融合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人)现委托苏州金正工程技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对该项目新苑村周边环境整治项目(标段名称)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常熟市北梅苑路以南

2.1.2建设规模:本工程主要施工内容包括墙面翻新、增设伸缩门、水泥预制板围墙、金属围栏、农机库改造、建筑门头改造、现状围墙出新、道路改造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2.1.3合同估算价:70万元

2.1.4工期要求:2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5年5月25日(以实际开工日期为准)

2.1.5其他:/

2.2招标范围:室外配套工程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企业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3企业具备安全生产许可条件,已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3.4投标人拟承接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质,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本工程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在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五年内无犯罪行为记录。

(4)拟承接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已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5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3.6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7)处于财产被冻结,导致不具备履行本次招标项目能力的;

(8)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本次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工程采用电子方式报名,请申请人于2026-5-15(至)2026-5-19(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8:30-11:30,下午13:00-16:00按公告4.2条要求将报名资料(彩色扫描件PDF格式,文件名称:工程名称简称+企业简称)发送到指定微信帐号,并通过微信支付招标文件费用,200元/套。支付完成并报名资料经审查合格后,招标代理将向投标申请人单独发送PDF格式的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电子档。

注:微信号(jz_18012710057),添加微信时请备注企业简称+经办人姓名。

4.2报名时需提交下列材料(以下资料均采用彩色扫描件PDF格式)

4.2.1加盖单位公章的投标报名申请书原件(格式附后);

注:报名申请表上须准确填写授权委托人、委托人电话及电子邮箱;报名表中授权委托人负责包括但不限于报名、开标等程序中一切事项的接收与决策;

4.2.2经办人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4.2.3近1年企业(或其分支机构)为经办人缴纳社保的证明复印件、企业与经办人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复印件及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原件(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办理时提供);

4.2.4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或含有二维码的电子证书打印件;

4.2.5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或含有二维码的电子证书打印件;

4.2.6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或含有二维码的电子证书打印件;

4.2.7拟派项目负责人资质证书及安全B类证书复印件。

以上所需资料,均需加盖申请人公章。

5. 投标截止时间

5.1投标截止时间(若有答疑,以招标文件的答疑文件为准)为:2026年5月22日下午13时30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方法

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苏州金正工程技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官网上发布。

9.一般说明

9.1投标人企业资质动态核查不合格的,按[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18]第6号文)相关规定执行。

9.2投标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按《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号)执行。

9.3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其他公司担任法定代表人,不得是个体工商户经营者;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其他公司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变更信息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的变更备案信息为准。

10.联系方式

名称:常熟市农业产业融合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常熟市义虞路2号

联系人:殷姚嘉钧

电话:0512-52800752

招标代理机构:苏州金正工程技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常熟市达海路27号

联系人:俞静、顾晓东

电话:0512-52392227

11.要求本公告发布日期

要求公告发布日期为:2026年5月15日至2026年5月19日

 

报名申请表

 

                        (招标人名称)


根据贵单位                               (招标工程名称)的招标公告,我单位拟参与该招标工程的投标报名,特此申请。

 

 

申请人(盖章):                           


地址:                                     


报名经办人: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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